当好自己的“药神”

2018/09/11

《我不是药神》是一部好电影,好口碑,好票房。但看完之后,我感到特别纠结:价值观有点混乱、分不清对错、搞不清是非。电影里面的每个人似乎都不坏,但很多行为的确都触犯了法律。最像坏人的是那个穿西服、打领带的瑞士格列宁公司北京代表,可这位代表一直是在用法律维护公司的权益。电影里面真正的坏人是开始卖假药,后来卖高价仿制药的张院士,可这位张院士被抓后,守住了一条底线——他没有出卖主人公程勇。我也不想批判张院士,他卖高价仿制药是为了赚钱,也算是帮了一些人。

 《我不是药神》是一部你可以笑、可以哭的电影,最终我的结果是含泪的笑。虽然细节很痛苦,但结局还不错,虽然程勇被判刑,但患者没有忘记他。法律是无情的,人是有情的。最让人欣慰的是,程勇减刑出狱后,已经不需要再去倒腾廉价仿制药了,因为国家逐步取消了抗癌药关税,很多抗癌药也进入了医保。主人公可以去好好地做自己的生意,继续在其他领域当“药神”了。电影中的原型人物事实上并没有坐牢,有几千个患者为他求情,用这几天非常流行的一句话就是,“厚道的人,运气总不会太差。”

 回到现实,还是这个问题:我的价值观有点混乱了!我们该不该当“药神”?我们要怎样当“药神”?我们去当什么样的“药神”?法律要遵守,钱要赚;朋友要维护,家庭要照顾;要有道德底线,要有社会责任感⋯⋯太多的事情要做,我们是否承受得起?电影中的主人公程勇做了所有事情,似乎每件事都没有做好:朋友去世了,孩子送到国外前妻那里去读书,自己当了药贩子犯了法,用做生意赚的钱贴补廉价药,但最可贵的是程勇坚守了自己的道德底线,没有为了利益,出卖自己的良心。大部分人都当不了程勇,因为没有他的勇气,我们需要照顾父母、老婆、孩子;大部分人没有自己的生意,没有能力去补贴患者。所以成为程勇式“药神”必须有才、有财;必须有追求、有理想;必须有毅力、有担当、有勇气。社会需要程勇这样的“药神”,更需要很多普普通通的做好事的“药神”:下雨天去开顺风车、地上有垃圾随手扔到垃圾桶、给老人孩子让座等等。碰到坏人不怕、碰到麻烦不躲、碰到问题不绕,都是在做一个力所能及的“药神”。

每天早晨,我送儿子去上学时都会讲:“要正直、勇敢、善良、不挑食”,这个要求似乎很简单,事实上,没有几个人做得到。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当好自己的“药神”:踏实做事、认真做人、与人为善、随手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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