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的价值基础是共同奋斗。目标的提出固然重要,但是如果缺乏路径、制度、政策的设计,目标的实现就会很困难。我认为,共同富裕的前提是要有不断丰盈的财富基础。
中国现在是一个中高收入国家,还不是发达国家。2021年,中国人均GDP应该不到12000美元,离发达国家的最低门槛还有一些距离。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2035年远景规划目标的设计,中国将通过15年的努力成为中等发达国家。
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看到中国的现实状况。也就是说,我们还是一个中高收入国家,还必须继续努力地去创造财富,必须通过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路径,去完成这样一个目标。所以,在共同富裕的路上,我们首先还是要思考,如何才能创造出越来越多的财富,从而使我们拥有更坚实地实现共同富裕的财富基础。从制度层面上看,如何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保护财富的创造机制,设计出与新时期目标相适应的、能够让财富源源不断创造出来的市场化体制,仍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
这个体制当然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从制度层面上看,一定是要深化改革,要让财富创造有扎实的制度基础,让人们有信心、有激励、有梦想、有目标。一种没有激励机制的制度设计,不会产生丰盈的财富创造,也很难实现共同富裕。
我们还是要认真思考财富创造的机制和源泉。对于这个问题,早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就有了比较系统的论述。其中,激励机制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自由的市场、交易、分工以及资本的作用,都构成了财富创造的重要元素。今天,我们还必须重视科技的作用,重视国际分工以及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的国际贸易机制等,这些都是财富创造和形成的重要元素。
在未来的经济活动中,我们要尊重这些基本规则,才会有财富源源不断地被创造,才会为我们未来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扎实的基础。共同富裕是一个渐进过程,是一个目标,不能一蹴而就,不能急于求成,不能搞平均主义,也不是存量资产的平均化。共同富裕的财富形成,机制非常重要。
第二个层面是政策设计。当财富创造出来之后,如何设计一个合理的分配政策是我们必须考虑的。
从经济学基本原理上说,财富的分配机制,有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在现代社会,在文明社会,通过价值引导和道德感召,还会出现第三次分配。通过多次分配,社会运行会趋于和谐。
在分配制度上,学者们做了很好的探索,比如,初次分配重点在激励,二次分配重点在公平,三次分配则是一种社会感召能力,是自愿行为。这种自愿行为体现社会的文明程度。分配理论及其功能是一个常识,不能随意颠倒。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是分配政策设计的核心和重点。
在分配政策环节,特别是二次分配,不仅仅是转移支付,也不仅仅是对低收入阶层以及贫困家庭的救助,更重要的是政府要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因为公共产品对社会的所有成员而言是平等享受。这是对中低收入阶层和贫困家庭的一种非常重要的补充,是一种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更重要的是,我们还要为贫困家庭以及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提供能力提升的机制;要为他们提供公平而良好的教育,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这是共同富裕不可缺少的。我们不要把第二次分配的重点仅仅放在转移支付上,转移支付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能力提升。
第三个层面是,金融能在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中做些什么?金融是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和机制。金融对企业、个人以及区域发展,提供的是一种杠杆。这种杠杆如果使用得好,就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我们要认真研究金融在共同富裕实现过程的作用机制。
首先,社会所有成员(不论收入高低、地位高低、资产多少)、所有市场主体(无论什么成分、规模大小),都应获得与其信用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中国金融不能只为富人、大企业服务,服务对象应当不断下移,要慢慢地覆盖社会所有成员。
社会成员和市场主体的信用有差别,这种差别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因为金融运行的基础是信用。如果信用是黑洞,金融服务是无法完成的。金融服务必须把风险外置,风险一旦内置,就会出现严重的金融风险。所以,金融改革也好,创新也好,金融服务也好,都要通过必要的手段。无论这种手段是传统手段还是新的科技手段,目的都是要让风险外置。
在风险外置的情况下,要最大限度地提供他们想得到的金融服务。这个时候,金融的普惠性就出现了。我为什么说贝多广教授所从事的研究是一个高尚的、有理想的研究?因为他们的研究是在为小微企业思考,是在为中低收入阶层思考,是在为贫困家庭思考,思考金融能为他们做什么。这是中国金融改革的基本方向。传统金融的结构、方法难以实现这样一个远大目标,必须通过改革和创新,才能实现。
金融改革和创新的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大幅度提高金融科技水平,促使金融服务链条下移;要提高金融的普惠性,提高金融科技化水平很重要。我是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赞成者、支持者,甚至是鼓吹者。我们不能因为某种业态出现了问题,就否定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必要性、必然性。
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实际上是在拓展金融服务面,本质是提升金融效率。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是金融服务于共同富裕,让金融实现普惠性的重要基础和机制。
二是鼓励金融业态的多样化。中国金融面临着很多任务,包括功能多样性、效率如何提升、客户链条如何拉长、客户服务面如何扩展,这都是金融的普惠性。这些仅仅通过政策支持是不够的,必须改革金融业态,使金融业态变得多样。不同的金融需求以及不同的群体,对金融服务的要求是不同的,呈现的相应的金融服务也是不一样的。
没有一种金融业态可以包打天下,完成所有金融服务。比如,一个高科技企业处在死亡谷、婴儿期,这时商业银行是不会提供贷款的,企业又到不了上市标准,我们就必须创造与这种技术性企业相匹配的金融业态。此时,风险投资、风险资本业态就出现了。我们要支持、鼓励这种金融创新。
中国金融面临的重要挑战就是创新。创新和技术进步是中国金融发展最重要的途径。一个时期以来,总有人想使中国金融回归单一金融业态。我不认为这个思路是正确的。
单一金融业态看起来风险可控,但是功能单一、效率很低,难以实现金融的普惠性。单一金融业态的风险是单一的、存量化的,是累计的。一种金融体系是不是现代金融,要看风险是否可流动、风险是否可配置、资产有没有组合能力。
所以,我们必须推动资产多样性、风险结构多元性,才能使中国金融结构富有弹性,同时能够让它处在相对安全的状态。金融安全观、金融风险观要站在未来的角度思考,站在现代金融角度思考,才能未雨绸缪。中国金融不能回归传统。
中国金融只有在创新、技术进步和开放的过程中,形成有竞争力的金融,才可以通过这样的金融,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吴晓求 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