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应当尽早采用ISSB的准则披露ESG信息

2024/01/26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在2021年于英国格拉斯哥举行的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上正式宣告成立,得到了G20、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等多方的大力支持。


过去三十年,各种ESG披露标准不断涌现。据统计,全球的ESG披露标准有400—700个。对于企业,尤其对跨国企业来说,信息披露本身就成了一个负担。


因此,国际社会形成共识,要创建一套全球共通的ESG新语言,即制定一套全球可比、成本效益高、可验证和可强制实施的国际报告基准。这就是ISSB成立的宗旨。


ISSB的ESG信息披露准则具备可强制实施性。换句话说,ISSB准则出台后,可在G20等相关组织的推动下与各国监管部门合作,共同推动这些国家的上市公司强制披露ESG信息。


在COP28,巴西和土耳其有了明确路线图,他们都要求各自国家的上市公司在2026年之前必须披露ESG信息,其他很多国家也已经开始了这个进程。


2023年6月,ISSB正式发布了两项可持续准则——IFRS S1和IFRS S2;准则按照TCFD框架制定,为企业披露可持续信息提供一套框架大纲和指导原则。IFRS S1要求企业系统披露自身的可持续风险和机会,尤其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IFRS S2是一个气候披露标准,要求企业披露碳排放范围1、范围2和范围3的信息。


要求企业范围3的碳排放信息,是ISSB的14个理事经过激烈讨论和辩论之后共同决定的,实际上这也是代表着全球4000万亿元资本的投资者的强烈要求。因此,许多企业的范围1和范围2碳排放很小,如果不披露范围3,这些企业在整个产业链中的碳排放影响就无法估算。


ISSB服务对象是代表着全球4000万亿元资本的投资者。比如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倡议,目前已经有5000多家机构签署加入了该倡议,这些机构的资产管理规模总额超过1300万亿。ISSB准则出台后,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倡议就表示,要求其成员在做投资决定的时候,呼吁企业按照ISSB标准进行披露。


现在,一些国际大企业已经在披露ESG信息,而且真实地服务于投资者需求。但是坦率地说,中国企业现在做的ESG信息披露,宣传目的大于吸引投资目的。未来,如果中国企业和更多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能够尽早按照ISSB准则披露,会大大吸引国际资本市场的兴趣,也将有利于提升国际评级。


ISSB在2023年6月发布两份准则后,同年7月就发生了三件意义重大的事:第一,将于2024年起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监督职责全部移交给ISSB;第二,国际证监会(IOSCO)认可了ISSB准则,并将这一决定同步全球130个国家的证监会,包括中国证监会。我们建议,各国证监会可以开始和ISSB合作,共同制定每个国家的ESG信息披露路线图;第三,国际审计和认证委员会将适时发布对ESG信息披露的审计与认证标准。也就是说,不仅是企业要按照高标准披露ESG信息,审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也要同样严格审核企业披露的ESG信息,以避免“漂绿”。


ISSB公布首套准则于2024年1月1日开始生效。我们正在积极推进两项事务:一是与各国家监管机构共同商讨和制定他们的ESG信息披露路线图;二是能力建设,帮助企业深入了解ISSB准则,为将来的强制披露做准备。中国一些企业已经在积极开展行动,自愿采用ISSB准则披露信息。未来,我们希望与中国企业加强沟通与合作,也希望中国企业尽早采用ISSB准则披露ESG信息。


(华敬东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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