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要建立有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我们在推进混改的过程中对这两句话的体会还是比较深的。我们的实践很丰富,也遇到了一些困难。
一是个别国有企业抱着“一股独大”的想法,民营企业“不愿混”。如果在混改过程中,总想着国有股“一股独大”、“绝对控股”,总想国企说了算,那民营企业是不愿意混的。混改本来应该是主角和配角关系,而不是演员和观众的关系。
二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管理、制度、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差异,使大家“不敢混”。大家有很多顾虑,比如国有企业担心被质疑利益输送,民营企业担心混合以后在体制机制上存在监督和约束方面的问题。也有很多混合得好的,比如国投跟泰康人寿的混合所有制混得非常好,国投和泰康之间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信任。
三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存在“姓国姓民”的认识误区,混合所有制企业有名无实“不真混”。在法律意义上,混合所有制企业还没有真正的市场地位和独立定位,管理上往往照搬国有企业的办法,既没有机制上的互补,又存在着管理上的冲突,企业活力发挥不出来。
四是缺少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习近平总书记讲的要建立起有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衡”最关键。独资公司是没有制衡的,一股独大的公司制衡也不明显。有效制衡不仅体现在体制安排上,更体现在股权比例上。国投在实践中推进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旗下五个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占比均为40%,其他所有制企业占60%,这种制衡很有效。
两点建议
对于搞好混合所有制改革,我有两点建议。
一是走出误区,联手打造中国的民族品牌。长期以来,大家习惯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放在对立的两端,贴上标签,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大家都是中国的企业,应该在如何互补、合作、融合上下功夫,共同发展、联手打造参与国际竞争的中国企业,共同打造民族品牌。
二是突破制度的障碍,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独立的市场定位,实现真正的“混”。进一步探索适合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管理模式和治理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