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为,不乱为
我们希望政府有为,因为市场不总是有效,这就需要我们政府有好的法规、规范,让市场更加有效。但是政府有为的前提是不乱为,有为不应该是干扰市场、破坏市场,有为应该是规范地有为、透明地有为、政府的有为,目的是让市场发挥有效性。
做到了政府有为、不乱为,会使企业家更安心于创造就业和财富,推动社会的发展,因为它让政府的各个部门,更好地保护企业家的权益,创造更好的、公平的环境,让企业家在更好的环境里参与竞争,这能够给企业家们一种安全感,这种安全感是源自内心的。
比如,《意见》中提到如果由于政府的规划或政策改变而导致企业损失或企业家的损失,应该有弥补机制。再比如反腐这个事情,大大提高了企业家安全感,因为它让企业家们能够在公平透明的范围内做事,不需要去做不该做的事情。
市场有效,可调节
我们希望市场有效,是指在政府有为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透明、合理的约束范围内,能够让市场充分发挥自身的调节作用,提高市场效率。对市场调控,短期内用一些非市场因素,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长期用非市场因素调控,就容易对市场机能造成破坏。
从企业家自身的角度看,不应该期望优待,期望获得特殊的政策或特别的优惠,而应该追求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要时刻告诫自己靠政府补贴是无法让企业真正存活的,只有打造出有工匠精神的产品和服务才是尊重市场。
政策稳定可期
对于企业家而言,除了政府有为,市场有效外,最重要的就是政策的稳定可期。
一方面,政策和规则要更加透明、规范和法治,更加稳定可预期。要建立一个长期的稳定机制,让政策各方面更规范、透明,让企业家知道什么鼓励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不同地方的政策规则可能存在一些差异,“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政策稳定可期是前提。
另一方面,要注意把握政策解读,不要猜测,更不要让凭空的猜测伤害企业家们。比如,我们的绝大多数政策其实一直在渐进式优化、完善,整体来说是稳定可期的。但其中某些政策存在被国内甚至国际媒体或是舆论错误解读的现象,这就可能会对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一些影响。因此,政策解读应该更公开、透明,不要带有太多的猜测,政府也应该对舆论的政策解读做好监督。
总结起来,“政府有为、市场有效、政策稳定可期”,企业家精神就可以充分加以发挥,让企业家在市场经济里不断发挥活力和创造力。这次文件的出台,再次提振了企业家们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