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系统不仅为人类提供衣食住行等物质层面的服务,也与人类的健康和安全、选择和行动的自由,甚至是良好的社会关系都密切相关。在历史上,很多战争就是由于资源不足引发的。因此,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前提。
世界经济论坛一份报告指出,2019年全球GDP约为88万亿美元,其中一半以上是直接或间接依赖大自然所获得的。生物多样性危机,同时是经济发展本身的风险。
当前,自然生态系统与早期估计的状况相比已平均衰退了47%;在得到研究的大多数动物和植物种群中,大约1/4面临灭绝威胁;全球野生哺乳动物生物量下降了82%。还有一个数据人们可能不了解:全球所有哺乳动物中,人类的生物量占比超过60%,家畜等为人类服务的生物量占比为35%左右,野生哺乳动物只占有不到5%。非常明显,地球已经是一个人类主宰的地球。
这些数据的下降,都是人类带来的改变。其中,土地利用改变是对生物多样性最直接的影响,比如通过砍伐森林、填埋湿地用于扩大种植。淡水系统和海洋也是受威胁非常严重的生态系统。
现在,人类要减缓气候变化,将全球温升控制在2℃以内,实际上是为了稳定生态系统,因为温升超过2℃后,生态系统可能崩溃。因此,不能因为要减缓气候变化而损害生态系统,不能本末倒置。现在,由于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而导致生态系统受损,是一个很尖锐的矛盾。
究其原因,是人口增长和对资源的不可持续利用,这与制度失灵、管理失灵都有很大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价值观所导致的这些行为。所谓价值观,就是对好坏的判断,我们究竟要的是什么?
为了改变当前生物多样性危机,2022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通过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实际上,从1990年代开始就有《生物多样性公约》,希望减缓人类所造成的威胁,扭转生物多样性下降的趋势。2022年达成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全面提出了扭转这一趋势的做法。
《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提出了2050年的愿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体要达成四个长期目标:一是生物多样性的原真性、完整性和韧性的保护、恢复;二是生物多样性得到可持续利用和管理;三是遗传资源惠益分享,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协议,即生物多样性产品要对产生这个产品和知识的社区与原住民进行回馈;四是实现上述框架所需要的配套措施,包括资金、人力等。
在“2050年愿景”之前,还有一个2030年的中期使命——采取紧急行动,停止和扭转生物多样性丧失,走上恢复之路。为实现中期使命,《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制定了23个中期目标,分别关于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减少威胁、可持续利用满足人类需求及采取行动。
其中第3条目标特别值得注意,它提出了具体要求——保护地球1/3的陆地和1/3的海洋。如果要实现这30%的保护,可供开发的面积无疑就变小了,这对涉及土地利用改变这样的行业,会带来重大风险。
第15条目标是针对企业设定的,它提出采取法律、行政或政策措施,鼓励和推动商业机构,确保所有大型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一是定期监测、评估和透明地披露其对生物多样性的风险、依赖程度和影响,包括对所有大型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及其运营、供应链、价值链和投资组合地要求;二是向消费者提供所需信息,促进可持续的消费模式;三是遵守获取和惠益分享要求,并就此提出报告。这条目标是为逐步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增加有利影响,减少对商业和金融机构生物多样性地相关风险,并促进采取行动确保可持续地生产模式。随着这些要求逐渐增多,商业机构如果不考虑生物多样性保的需求,可能会给自身投资和生产带来风险。
企业对气候变化已经相对比较熟悉,但对生物多样性非常陌生。透明地披露,并评估和报告自身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减少负面影响,增加正面影响,显然是一个非常依赖数据的做法。但是,生物多样性的本底数据和工具仍是一个瓶颈。
针对这个问题,我所在的山水自然保护中心从2021年开始协助企业识别和应对自身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推动企业将生物多样性因素融入企业ESG报告中。实际上,按照COP15第15条目标的要求,无论是否有ESG,企业都要披露和报告自身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做了两件事情:一是评估目前上市公司的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状况;二是评估目前上市企业面临的生物多样性压力。下面我具体报告一下这两项评估的结果。
第一,信息披露。评估框架将信息披露状况分了四个等级:认知与识别、愿景与战略、目标与行动,以及真正根据目标所做的管理。我们对7个行业的188家A股上市公司(来自水泥制造、采矿、农林渔牧、建筑、房地产、交通运输和仓储、电力热力燃气等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大的行业)进行了评估。结果发现,绝大部分企业对生物多样性的意识和行动非常缺乏,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无法为投资决策提供有效信息。188家企业中,明确提及生物多样性的企业只有8%,其中,只有3%的企业信息披露达到合格水平。
第二,压力评估。企业的生物多样性压力来自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直接压力包括是否涉及保护地、濒危物种、保护物种等,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间接压力包括污染超标、负面事件等。根据这个框架,我们对450家上市企业进行了压力评估,结果发现,60%的企业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或高保护级别物种栖息地产生压力:高压力级别(企业项目在保护区内或离保护区非常近)的有66家(占15%);中等压力级别(企业项目临近保护地,或以往有过环境方面处罚记录)的有73家(占16%);低压力级别的有131家,占29%。未识别到压力的上市企业数量最多,有180家(占40%),但是没有识别到压力,可能与企业披露信息是否齐全有关。
通过对这450家企业的分析还发现:
首先,对生物多样性影响比较大的行业是能源、水利、采矿和水泥制造业,并且部分清洁能源项目由于选址不当也将对生物多样性产生压力,未能体现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协同效应。最近这些年,清洁能源项目对于生物多样性影响逐渐在升高,比如,东南沿海建设风能和太阳能设施,但东海沿海是全球迁徙鸟类迁飞的一个主要路线。
其次,在超过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界的5公里范围内,识别到64家公司有349次建设、采矿或排污压力行为;68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受到企业活动的压力,且这些活动高发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10公里范围内。
第三,河湖和湿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正受到较为严重的威胁。
基于这两项评估,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
对于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政策,逐步将生产建设土地利用等生物多样性指标纳入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要求中,并对上市公司的ESG报告披露规范性给出明确指导;能源、水利、采矿和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对生物多样性压力最大,部分清洁能源项目的生物多样性影响应该得到重视,应将水泥制造业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列为生态影响类行业,进行严格评价和审批;河湖和湿地生态系统受到较大威胁,建议对淡水河流、湖泊、湿地等附近的企业建设选址加强风险评估,并持续监测生物多样性影响。
对于金融机构:本次评估的上市公司建设位置与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重合度高,为避免转型风险带来损失,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将生物多样性纳入投资风险管理,包括压力测试。
对于企业:企业应当自我进行压力(影响)和依赖性识别,在开展经营活动时,需加强前期的调查,减少自身风险;理想的披露内容应包含生物多样性行动的全链条流程:认知识别、愿景战略、目标行动及目标管理四个阶段,尤其重要的是生物多样性纳入企业高层决策管理和企业ESG,并应从识别和认知做起。
对于保护界:数据空缺是实现全面评估的重大障碍,通过增加可用的数据量是迫在眉睫的事。建议推动生物多样性和企业活动位置等数据的披露和共享,为多方监督、预警生物多样性风险提供基础。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通过自己以及合作伙伴多年积累的数据,构建了一个数据库,我们希望将数据库和一系列评估方法提供给企业、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方便大家进行自我评估。这个工具叫做BIA(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工具),希望企业积极试用。
显然,企业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很大,因此企业行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至关重要。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保护自然环境与生物多样性,这是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吕植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创始人、联合国生态修复十年2021―2030顾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