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新三会与老三会矛盾更加突出

2017/12/29
公司治理要为企业家能够发挥企业家精神而服务,而不是用来约束企业家的。公司治理要处理好三个问题:第一,股东和经营者的关系要解决好;第二,企业家的责权利问题,责权利解决不好的话,没有条件发挥真正的企业家精神。我们现在遇到问题恰恰就是,企业家和决策者在责权利上不对等。《公司法》出台的时候,有了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当时新三会与老三会(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矛盾就没有解决好,现在更加突出了。比如我当年在国有企业,每次国资委签合同都跟我签,我是总经理,当我签合同的时候,书记不承担责任,因为亏了他也不管。但是决定投不投资的时候,就得经过党委会,党委会不同意就不能投,这样就可能把机会丢失了,这个责任到底算谁的?

第三个问题,就是要处理好股东、管理层以及员工之间的矛盾。不管是用激励机制也好,还是其它办法,可能让员工持股等,要解决的就是自动化管理的问题。如果所有事情都是由第一责任人直接推到下面去,就没有中间层次进行管理,中间层次的管理要形成一个自动化管理的约束机制,比如用一种制度、文化或者战略,让每个人都可以发挥积极性。在一个企业里,除了最高管理者是一个企业家以外,在某个分公司或者部门也能培养出一些企业家精神,这就要求在间接管理中处理好相关关系。

所以我们现在面临的改革问题,就是用什么样的办法建立一个合理公司治理机制,让公司治理来保护企业家的思想可以自由发挥,才能不受约束地充分体现。

一个所有创新都来自于打破平衡

用另外一个词可能比较好,叫打破平衡。因为大家都在寻找机会的时候机会是均等的,第一个人叫创造,第二个可能就是1-2或者2-3的过程。出现平衡的时候,就要创造性破坏,实际上就是打破平衡。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恰恰是平衡之后如何办的问题。比如说中国劳动力价格便宜的时候,国外就把生产型东西挪到中国,获取中国劳动力资本低的利润。现在中国劳动力出现了平衡,他们就把这些产业挪到越南、印尼去了,中国怎么办?中国这个时候就要打破平衡。

实际上,打破平衡就是冒险精神,我们的治理结构如果不能发挥企业家的冒险精神,就不能打破平衡,因为一旦打破平衡,就要承担责任,就要有损失。打破平衡的过程是需要创造的。李彦宏把国外的东西搬过来,不能叫创新,应该叫创先,创先也是打破平衡的一种方式,最终所有的创新基本上都来自于打破平衡。当打破平衡的时候,你要用新的办法寻找一个新的机会,这个机会是大家都看不到的。为什么说改革初期大家都容易获利,就是因为机会太多,到后期改革越来越难,要想打破平衡得有真本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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