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十周年回顾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国家哈萨克斯坦和东南亚国家印度尼西亚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战略构想① 。这一构想得到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积极响应。
2023年9月,是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十周年。十年来,中国已与152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截至2023年6月)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共建“一带一路”务实合作不断持续深化拓展,为各国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
共建“一带一路”不仅为世界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的对外开放,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联系也日益重要、密切。
党的二十大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已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同时也提出了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在俄乌战争持续、中美竞争加剧、逆全球化愈演愈烈、全球供应链重构、经济复苏不确定与国内“三重压力”叠加的情况下,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正日益彰显其在对外开放和对外经贸合作中的极端重要性。
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概况
根据中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历年出版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纳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统计的国家共有63个,在和中国有投资贸易合作的全部国家与地区中,“一带一路”国家占比32.6%。“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从区域分布看,覆盖了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中东欧及北非等地区;从土地面积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占全球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从人口规模看,占全球人口总量的60%;从国民生产总值(GDP)看,占全球GDP的32%。
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背景
“一带一路”倡议是新时代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升华,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全球化环境的变化需要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实施“走出去”战略
中国企业“走出去”始于改革开放之后。1979年8月13日,国务院提出15项经济改革措施,明确规定允许“出国办企业”,这是新中国第一次把发展对外直接投资作为国家政策。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为了扩大出口,国家提出支持我国企业以境外加工贸易方式“走出去”的具体政策措施。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走出去”战略,并把它作为四大新战略之一③。中国“入世”之后,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特别是随着中国综合实力的提高,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提速,中国企业“走出去”进程不断加快。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及随后的欧债危机,使西方主要国家的经济和外交政策出现调整、政治形势和社会思潮出现新的变化,逆全球化从暗流涌动到抬头加剧。全球化环境的变化对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出新的要求,中国需要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更为广阔的国际空间。
(二)构建国际新秩序的争夺激烈,主要国家加强在“丝路”布局
“丝绸之路”是源自中国的古老贸易通道,德国学者李希霍芬在1877年首次提出“丝绸之路”概念④ 。冷战结束后,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重构过程中,日本、美国等国家先后提出“丝路”概念,欧盟、俄罗斯、印度等都制定了与中亚等国家的深度合作计划。
1997年7月,时任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提出“丝绸之路外交”构想。1998年1月,日本政府正式决定在“丝绸之路”地区积极推进政治与经济交流的外交行动,并决定对这些地区提供大量的政府开发援助。
2011年7月19日,时任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第一次提出了“新丝绸之路”的概念。此后,在2011年10月,美国国务院在官方文件中正式将美国的中亚、南亚政策统一命名为“新丝绸之路”计划。
2000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正式推出了第一期“丝绸之路”合作项目。2003年,联合国发起了“丝绸之路倡议”。2006年6月1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宣布在中国设立丝绸之路投资论坛。
2007年,欧盟制定首份中亚战略文件《欧盟与中亚:新伙伴关系战略》,欧盟“中亚伙伴关系”的目的是要使中亚成为欧盟共同利益目标的可靠伙伴。
印度也在冷战结束以后,提出了“西进战略”。俄罗斯2011年10月提出“欧亚经济联盟”计划,以加强与中亚国家的经济与政治合作,并在2015年如期建立。
与上述国家及组织的“丝路”战略相比,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提出时间较晚,可谓“后发者”。
(三)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经济结构调整压力加大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经济发展一直保持年均约10%的增速。2008年,受金融危机及内部经济结构失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国经济增长出现下滑。当年,中国经济增速较上一年下降4.5个百分点。2010年以后,中国经济增速连续下跌,一路跌破9%、8%、7%。中国经济进入“三期”叠加阶段。所谓“三期”,即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这是由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这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动选择;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这是化解多年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必经阶段。
在这样的背景下,十八大后党中央提出了改革开放再出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新方略,重新定位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国民经济从高速增长到平稳增长“软着陆”,维持可持续发展和适度增长。这就需要统筹国内、国际两大资源和市场,寻求新的经济发展驱动力和增长点。
(四)能源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能源安全形势严峻
能源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能源资源安全直接影响到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稳定。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能源资源的需求大幅度上升,国内面临储量不足、环境容量不足等问题,对外依存度不断飙升,到2022年,中国能源资源进口总额占全球能源资源进口总量超过23%,原油对外依存度高达72%,天然气对外依存度高达45%。而国际能源资源市场深受国际政治的影响,使能源资源的安全性受到很大挑战。开辟新的能源资源供应国或地区,开通新的安全输送通道,实现能源资源进口的多元化,已经是亟待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
(五)世界经济格局出现新变化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后,全球经济格局进入大调整、大变革和大转型的时代。发达国家普遍出现了结构性失衡,经济增长乏力,经济增长速度不断回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显著下降;而新兴经济体则走到世界经济的前台。在经济全球化遇阻的情况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则成为国际经济新格局下的重要潮流。在此背景下,中国对外开放长期以来以西方发达经济体为主的格局,需要调整、转向。与此同时,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放缓,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中国周边的东盟、中亚、南亚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资源丰富,潜力巨大,亟需通过合作激活发展动力。
三、“一带一路”倡议的重大意义
共建“一带一路”顺应了时代发展潮流,顺应了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对促进和平、共谋发展的愿望,也顺应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内在要求,彰显了中国积极主动地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新思路和新的方案。其本质是有关国家共同合作的平台,是中国提供给国际社会的公共产品,强调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倡导新型国际关系准则和21世纪地区合作新模式。
(一)共建“一带一路”有利于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展产能合作
中国开放型经济体系还存在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非均衡发展、投资层面“引进来”与“走出去”不协同、国内要素市场扭曲、产能过剩的内部缺陷。根据WTO数据计算,中国以境内开放为主的政策覆盖率不仅远低于美国,而且也低于近邻日本和韩国,在政策的有效率方面也远远低于欧美日韩等国家。在产业发展上,无论是钢铁、水泥等传统行业,还是光伏、风电等新兴高科技产业,均不同程度地出现产能过剩。在要素市场上,准入门槛仍然较高,行政指令色彩较为浓厚,这制约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共建“一带一路”,可以促进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的均衡发展,在“引进来”的同时,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二)共建“一带一路”有利于实现我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
我国对外开放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内陆和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相对滞后。尽管我国实施了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和一些中部省份增长速度加快,但是中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经济不平衡仍在加剧。以2013年为例,中西部的宁夏、青海、甘肃、贵州、新疆、云南和重庆等7个省市的GDP总和远远低于山东省的GDP。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可以推动中国开放空间从沿海、沿江向内陆、沿边延伸,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新格局。可使中西部地区由对外开放的末梢变为前沿,激活其发展潜力,加速其对外开放进程,扩大开放的区域和回旋余地,利用全球市场为中国创造的机会,全面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对外开放战略,拉动中西部地区实现快速发展,缓解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为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三)共建“一带一路”有利于应对全球政治经济格局的新变化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秩序仍处于深度调整之中,新兴经济体参与全球治理的作用不断增强。到2013年,中国成为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大国,同时成为世界120多个国家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的经济利益边界已延展到亚洲、非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等世界各大区域。通过全方位对外开放维护并拓展自身利益成为中国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一带一路”成为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依托,通过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开展经济合作,密切彼此之间的经济联系,形成相互依赖的利益纽带,为提升中国在全球事务中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创造条件,进一步确立并巩固中国在世界经济合作新格局中的地位。
(四)共建“一带一路”有利于应对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趋势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国际贸易摩擦加剧,贸易壁垒的形式也从关税壁垒转变为非关税壁垒。据WTO的数据,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各国所实施的反补贴、反倾销、技术性壁垒、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和数量限制大幅增加,对中国的贸易调查连续多年居全球首位。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欧盟与美国筹备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美国拟以TPP⑤ 和TTIP⑥为依托,形成横跨西太平洋和大西洋的由其主导的两大自由贸易区。欧盟与日本也欲开启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较WTO框架,TPP和TTIP在覆盖领域、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国投资、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等方面具有更高标准。而广大欧亚地区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或新兴经济体,基于地缘和发展水平的限制难以加入到如此高水平的区域经济合作之中。与此同时,他们迫切希望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以激活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迅速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一带一路”倡议,以中国扩大开放为契机,在推动本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与“一带一路”区域内国家建立相互融合,更加紧密的经济联系,为各国发展创造新机遇,也为其参与广泛的区域经济合作搭建了新平台。
(五)共建“一带一路”有利于维护国家能源安全
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域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一带一路”倡议为国际能源合作搭建了更为有效的对话平台,创造了更加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有助于开启更加包容的全球能源治理新模式。
四、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的成效
(一)“一带一路”合作成果概况
十年来,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一道,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化互利共赢合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就。
一是合作范围不断扩大,超越传统“丝路”地理概念。“一带一路”倡议从提出伊始就明确表示,既面向所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向所有域内和域外国家开放。倡议甫一提出,就超越了传统的地域限制,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认可,成为真正的全球化合作平台。截至2023年6月,中国已经同152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共建“一带一路”已先后写入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机制成果文件。
二是设施联通成果突出,重大项目先后落地。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六廊六路多国多港”⑦互联互通架构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取得重要成果。根据《人民日报》援引交通部的统计,截至2021年底,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合作平台,中国已与19个国家签署22项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与6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70个双边和区域海运协定;与100个国家签订双边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与其中54个国家保持定期客货运通航,与东盟、欧盟签订区域性航空运输协定;与22个国家签署邮政合作文件。同时,一系列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落地生根。中老铁路实现全线开通运营,客货运输量稳步增长;匈塞铁路塞尔维亚境内贝诺段顺利通车;雅万高铁如期开通运行;瓜达尔港成为区域物流枢纽和临港产业基地。
三是“一带一路”经贸合作不断深化,在中国对外经贸合作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根据海关总署和商务部的数据,在贸易方面,2022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总额已达20721.75亿美元,同比增长15.4%,较中国对外贸易增速高11个百分点。2023年上半年,在中国对外贸易下跌4.7%的情况下,“一带一路”贸易同比增长1.9%,“一带一路”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占比已达34.3%。
中欧班列开行数量也大幅增长。根据国铁集团的统计,截至7月29日,今年中欧班列已累计开行1万列,发送货物108.3万标准箱,同比增长27%,较去年提早22天。自2011年3月中国发出第一列中欧班列以来,截至2023年上半年,中欧班列累计开行已超过7.3万列,发送货物690万标准箱。超过100个国内出发城市通达欧洲25个国家216个城市,中欧班列为世界经贸往来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在对外直接投资方面,根据商务部的数据,2022年,中国企业克服新冠病毒影响,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209.7亿美元,同比增长3.3%。2023年,随着中国经济的重启,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也迅速恢复,前6个月对外直接投资达115.7亿美元,同比增长15.4%,增幅比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增幅高0.6个百分点。
在对外承包工程方面,2022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5514份,新签合同额1296.2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1.2%;完成营业额849.4亿美元,占同期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的54.8%;2023年上半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2777.2亿元人民币(折合400.8亿美元),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3301亿元人民币(折合476.4亿美元),分别占同期总额的56.7%和50.3%。
四是“资金融通”成果显著,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不断健全。“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倡议的一项重要支柱。10年来,中国筹建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员包括105个国家及地区,向亚洲国家和地区提供资金,支持建设基础设施的区域多边开发,促进亚洲区内互联互通建设。同时,成立了丝路基金,广泛投资于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北非、欧洲等“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项目涵盖基础设施、能源资源、产能合作、金融合作、可持续投资等领域。2020年,还建立了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MCDF)基金,MCDF通过促进信息分享、支持项目前期准备和能力建设,支持包括“一带一路”倡议在内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此外,中国还累计与20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双边本币互换安排,在10多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业务量和影响力稳步提升。
五是民心相通进展明显,文化交流合作不断扩大。过去10年,民心相通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了领域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人文交流与合作。一是民心相通建设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制定了教育、艺术、旅游等多个文化交流领域的专项合作规划;二是合作项目有序推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的政府间文化交流合作协定超过300个,打造了“一带一路”文化年、旅游年、艺术节、智库合作联盟等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品牌活动;三是建立了“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馆联盟”等联盟,带动了政党、智库、城市、青年团体、社会组织等多个主体的广泛参与;四是推进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民间交流,比如在教育方面,中国实施了“丝绸之路”奖学金计划,大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来华留学。
六是新兴领域国际合作不断拓展。深化数字与创新国际合作,打造了一批创新合作的新亮点。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抗疫协作,与共建国家开展疫苗生产合作,为支持发展中国家抗疫作出积极贡献。以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合作成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新领域。
(二)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
经贸往来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基础,良好的高质量的经贸合作才能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实施。十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不断深化,在中国对外经贸合作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1.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
根据中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历年出版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纳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统计的国家共有63个,本文所指的“一带一路”贸易即为中国与这63个国家的贸易情况。
自中国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消除贸易壁垒,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开通“中欧班列”,加强贸易合作,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贸易规模不断增加,年均增长高达8.6%。尤其是在俄乌冲突暴发后,“一带一路”贸易克服不利影响,继续保持较高增速,2022年,“一带一路”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占比已提升至32.8%。2023年上半年,“一带一路”贸易克服全球需求疲软、供应链重构的影响,在中国整体对外贸易下跌的情况下,逆势保持增长。同时,“一带一路”的贸易结构也在不断改善。
“一带一路”贸易不断取得新突破,增速超过对外贸易增长速度。根据中国海关的数据,2014年,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第二年,中国“一带一路”贸易总规模为11206.2亿美元;其中,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6370.59亿美元;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4835.6亿美元。到2022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总规模达20721.75亿美元,同比增长15.4%,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11808.8亿美元,同比增长15.7%;中国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8912.95亿美元,同比增长15%。从规模看,2022年的“一带一路”贸易较2014年时增长了84.9%;出口较2014年增长了85.4%;进口较2014年增长了84.3%。2023年前6个月,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总额达10004.22亿美元,同比增长1.9%。“一带一路”半年贸易总额首次突破1万亿美元,创造新的历史纪录。2023年上半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5883.5亿美元,同比增长6.9%;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4120.6亿美元,同比下跌4.4%。
从“一带一路”贸易增长速度看,自2016年以来,除2020年受疫情影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增速低于中国对外贸易整体增长速度外,其余年份“一带一路”沿线贸易增速都高于中国对外贸易整体增速。尤其是在2023年上半年中国对外贸易整体下跌达4.7%的情况下,“一带一路”成为稳定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力量。
“一带一路”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占比不断提升,并不断创造新的历史纪录。自2013年9月国家领导人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规模不断增长,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尤其是在2018年中美贸易战背景下,“一带一路”贸易成为中国对外贸易增长新动力。以2014年上半年为例,当年1-6月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为5298.5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26.2%;2017年上半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总额占同期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26.8%。2018年上半年,“一带一路”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占比提升到27.4%,2019年上半年提升到28.8%。近两年来,“一带一路”贸易进入稳定增长期,在对外贸易中的占比保持相对稳定。2020年上半年,“一带一路”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占比提升到29.5%,2021年则保持在29.6%;2022年上半年,“一带一路”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占比达到31.8%,超过同期历史水平。2022年全年,“一带一路”贸易在中国外贸中的占比提升到32.8%。2023年上半年,面对国际需求疲软、全球供应链重组的外部不利形势,“一带一路”贸易逆势增长,在对外贸易中的占比达到34.3%,比2022年同期提升2.5个百分点,较2014年同期提升8.1个百分点。
东盟是中国“一带一路”贸易的主要区域,俄罗斯目前成为“一带一路”最大贸易伙伴。分区域看,东盟是中国“一带一路”贸易的主要区域。2014年,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为4803.9亿美元,占当年“一带一路”贸易的42.8%;当年中国对东盟出口2720.7亿美元,从东盟进口2083.2亿美元。此后,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不断增长,到2022年,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达到9753.41亿美元,较2021年增长11.2%,与2014年相比,增长103.1%。2022年,东盟贸易在“一带一路”贸易中的占比达到47%,比2014年提升4.2个百分点。2023年上半年,中国与东盟进出口总额为4473.26亿美元,较2022年同期下跌1.5%;其中,中国对东盟出口2631.6亿美元,同比增长1.5%;中国从东盟进口1841.62亿美元,同比下跌5.5%。
中东与西亚是中国“一带一路”贸易的第二大区域。2014年上半年,中国与中东和西亚国家的贸易规模为1563.09亿美元,中国对中东与西亚国家出口702.3亿美元,进口860.7亿美元。到2023年上半年,中国与中东和西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规模达2248.53亿美元,中国出口1104.72亿美元,进口1143.8亿美元,分别较2014年同期增长43.8%、57.3%和32.8%。
东南欧及独联体国家是“一带一路”贸易的第三大区域,2014年上半年,中国与东南欧及独联体国家双边贸易额为796.6亿美元,中国出口475.4亿美元,进口321.2亿美元。到2023年上半年,中国与东南欧及独联体国家的双边贸易额达到1878.26亿美元,其中,中国出口1060.4亿美元,进口817.8亿美元。分别较2014年同期增长135.8%、123.1%和154.6%。不过,中国与这一区域贸易的增长主要是受中国与俄罗斯贸易大幅增长所致。前6个月,中国与俄罗斯的双边贸易额为1145.46亿美元,同比增长40.6%;其中,中国对俄罗斯出口522.8亿美元,同比增长78.1%,中国从俄罗斯进口622.6亿美元,同比增长19.4%。俄罗斯在2022年取代越南成为中国“一带一路”最大贸易伙伴之后,今年上半年,再度成为中国“一带一路”最大贸易伙伴。
南亚在中国“一带一路”贸易中的地位还没有完全彰显。2014年上半年,中国与南亚区域国家的贸易规模为498.3亿美元,中国出口387.7亿美元,中国进口110.6亿美元。到2023年上半年,中国与南亚国家的贸易达到923.85亿美元,其中,中国出口805.98亿美元,中国进口117.8亿美元,分别较2014年同期增长85.4%、107.9%和6.5%。
中亚是“一带一路”贸易的新兴区域,虽然总量不大,但增长迅速。根据中国海关的数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中国与中亚五国的贸易规模为204.93亿美元,中国出口98.45亿美元,进口106.47亿美元。到2023年上半年,中国与中亚五国的贸易达到399.31亿美元,中国出口264.29亿美元,进口135.02亿美元,分别较2014年同期增长94.85%、168.45%和26.8%。
从各区域在“一带一路”贸易中的占比情况看,东盟在“一带一路”贸易中的占比在下降,但东盟依然是中国“一带一路”贸易最大的区域;中东与西亚、中亚的贸易在“一带一路”贸易中的占比在提升。
机电产品是中国在“一带一路”贸易中的主要出口产品,矿产品是主要进口产品,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配件、锂电池、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等产品对“一带一路”出口增长迅速。我们以中国与越南、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缅甸、印度、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伊朗、阿曼、土耳其、阿联酋、哈萨克斯坦、罗马尼亚、俄罗斯和乌克兰等18个国家的贸易往来为样本,分析了中国“一带一路”贸易的结构。2022年,中国与这18个国家的贸易总额高达16627.16亿美元,其中中国出口9342.29亿美元,进口7284.87亿美元,分别占中国“一带一路”进出口、出口和进口的比例为80.2%、79.1%和81.7%。这些国家中,既有双边贸易较大的俄罗斯、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也有贸易额较小的罗马尼亚等国家,能比较好地代表“一带一路”贸易的结构特征。
从出口情况看,2022年,中国在这18个“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中,最大的出口品类商品是机电设备,中国对这18个国家机电产品的出口达3535.33亿美元,同比增长11.8%,占对18个国家出口额的37.8%。虽然机电产品依然是“一带一路”的主要出口产品,但其份额较2021年下降了1.5个百分点。其次是贱金属及制品,出口额1062.95亿美元,同比增长25.58%,占出口额的11.37%;第三大出口品类是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出口额853.46亿美元,同比增长10.5%,占出口额的9.1%;第四大出口品类商品是塑料、橡胶制品,出口额是550.38亿美元,同比增长22.5%,占出口额的5.8%,车辆等交通运输设备出口491.46亿美元,占5.26%。从具体出口产品看,机电类产品出口以电机、电气设备为主;纺织原料及制品出口以服装和衣着附件为主。
从进口情况看,2022年,中国在这18个“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中,进口最多的产品品类是矿产品,全年进口总额达3252.17亿美元,同比增长37.9%,占中国从这18个国家进口产品的44.6%,占比较2021年提升8.3个百分点;第二大类进口产品是机电、音像设备等,这一品类商品进口额为1699.76亿美元,较2021年下跌4.3%,约占进口额的23.3%;第三大进口产品品类是贱金属及制品,进口金额543.36亿美元,同比增长4.3%,约占7.45%;塑料及橡胶制品进口约339.25亿美元;化学品进口约334.57亿美元。
观察近两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产品结构,我们发现,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配件、锂电池、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等产品对“一带一路”出口增长迅速。在“一带一路”沿线,集中了中国主要的新能源车出口,尤其是在东南亚市场,对泰国等国家的新能源车出口持续走强。俄罗斯是中国汽车出口的新兴区域,2023年上半年,中国对俄罗斯的汽车出口数量达37万台,同比增长622%,其中重卡和牵引车等出口对深陷乌克兰战争中的俄罗斯贡献巨大。除整车外,2023年上半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汽车零配件的出口也增长迅速,较2022年同期增长了39.3%。此外,锂电池、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零附件等中间产品分别增长了34.3%和28.9%。2023年上半年,中国自沿线国家进口能源产品、农产品也分别增长了5.7%和17.9%。不过,中国的农产品进口,主要集中在东盟一带。2023年上半年,中国自东盟进口农产品180多亿美元,同比增长7.5%,部分特色农产品进口表现亮眼,其中水果进口增长24.1%,鲜榴莲、菠萝分别增长65%和24.1%;棕榈油进口增长120.5%。
总体看,目前,“一带一路”贸易已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力量,尤其是2023年上半年,在中国对外贸易不断下跌的情况下,“一带一路”贸易保持了增长。未来,“一带一路”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必将进一步提升。
2.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合作
“一带一路”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区域,十年来,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不断增长,“一带一路”投资在中国对外投资中的占比也不断提升。总体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具有以下特征:
“一带一路”直接投资规模保持增长,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占比不断提升。根据中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201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13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规模为126.34亿美元,到2021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达243.03亿美元,较2013年增长92.36%,“一带一路”投资在中国对外投资中的占比也达到了13.5%,除中国香港外,当年中国31.3%的对外直接投资流向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较2013年增长3.3个百分点。2022年,受疫情影响,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有一定程度的下降,根据中国商务部发布的统计数据,2022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为209.7亿美元。2023年上半年,摆脱疫情影响之后,中国对外投资迅速恢复,“一带一路”投资也快速复苏,前6个月,中国对“一带一路”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115.7亿美元,基本恢复到2021年的水平。
从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备案企业情况看,截至2022年末,除伊朗、伊拉克、黎巴嫩和巴勒斯坦以外,中资企业在59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投资备案企业高达12332家,占商务部对外投资备案企业总数的26.9%。从投资存量看,截至2021年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存量为2348.1亿美元,占对外投资存量总额的8%。总体看,十年来,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投资不断保持增长趋势,增速高于对外投资整体增速。
中国对“一带一路”投资不平衡,主要集中在新加坡、印尼等东盟国家,东南欧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相对较少。从国别看,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投资主要流向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国、马来西亚、老挝、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等国家。尤其是2018年中美贸易战爆发以来,中国企业在越南、印尼、泰国等东盟国家的投资迅速增长。而在部分东南欧国家、西亚战乱国家,投资则相对极少。即使在中国“一带一路”投资比较集中的东盟内部,中国对各国投资的情况也差别巨大,以东盟国例,中国企业在东盟的投资主要集中在新加坡、越南等国,而缅甸、汶莱等国投资较少。从投资存量看,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存量最多的十个国家依次为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越南、俄罗斯、马来西亚、老挝、泰国、阿联酋、哈萨克斯坦和巴基斯坦。从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备案企业数量看,截至2022年9月30日,在新加坡投资备案的企业数量最多,有1575家,其次是越南,有1200家。尤其是越南,最近几年中国对越南的直接投资大幅增长,2021年,在中国对外投资存量排名中,越南超过了俄罗斯,位居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存量的第三位,中国对越南投资增速同比达17.6%,高于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增速。
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以绿地投资为主,但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并购投资增长显著。从投资方式看,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投资以绿地投资为主,占“一带一路”投资的比重超过70%。但近年来,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并购投资快速增长。2014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并购还主要集中在印尼、中亚等资源富集地区,并购项目与交易金额均偏小。到2021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并购出现较大增长,从并购规模看,2021年,“一带一路”并购投资金额达62.3亿美元,较2020年增长97.8%,占2021年中国对外投资并购总额的19.6%。从并购增速看,2021年,“一带一路”沿线并购投资增速远远高于中国对外并购投资的增长速度,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2021年,中国对外投资并购实际交易总额318.3亿美元,比2020年增长12.9%。从并购涉及项目数量看,在“一带一路”沿线,2021年涉及实施的并购项目有92例,占中国对外投资并购项目总量的18.2%。从区域并购规模看,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021年,中国企业对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越南、哈萨克斯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埃及、土耳其的并购投资均超过了3亿美元。从并购涉及的行业看,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并购涉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采矿业等行业大类。
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从行业构成看,10年来,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中,除采矿、能源项目的并购外,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领域,以2021年为例,当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流向制造业的资金有94.3亿美元,比2020年增长22.8%,占“一带一路”投资总额的39%;流向批发和零售业约33.3亿美元,占“一带一路”投资总额的13.8%;流向建筑业约24.1亿美元,占“一带一路”投资总额的10%;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约22.9亿美元,占“一带一路”投资总额的9.5%;流向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约18.5亿美元,占“一带一路”投资总额的7.7%,流向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约16.6亿美元,占“一带一路”投资总额的6.9%;流向金融业约13.9亿美元,占“一带一路”投资总额的5.6%;流向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约6亿美元;占“一带一路”投资总额的2.5%;流向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约5.4亿美元,占“一带一路”投资总额的2.2%。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存量也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商贸行业等领域。
东盟是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投资的主要区域。东盟是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最为重要的合作伙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的直接投资超过八成集中在东盟地区,从2013年至今,这一投资格局不仅没有改变,而且在2018年中美贸易战爆发后有强化趋势。从投资规模看,以2021年为例,在投资流量方面,根据《202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的数据,当年,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流量为19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2.8%,占当年中国对外投资流量总额的11%,占对亚洲投资流量的15.4%,占“一带一路”投资的81.7%;在投资存量方面,截至2021年末,中国企业对东盟十国的投资存量为1402.8亿美元,占存量总额的5%、对亚洲投资存量的7.9%;从投资企业数量看,截至2022年9月30日,中国在东盟设立直接投资企业达6931家,占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设立直接投资企业总量的56.2%。
从投资行业构成情况看,中国在东盟投资的第一目标行业是制造业,2021年投资总额为86.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6%,占比达43.7%;第二大投资目标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投资总额为31.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8.5%,占比达16.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位列第三,投资总额达21.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9%,占比约10.9%;第四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总额约1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占比7.4%。排在其后的行业依次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投资总额约10.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2%,占比5.2%;金融业投资总额约6.5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4.9%,占比3.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投资总额约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9.5%,占比3.1%;建筑业投资约5.8亿美元,比上年下降65%,占比3%;采矿业投资额约5.4亿美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额约4亿美元,下降38.7%,占2%。
从投资流向的主要国家看,新加坡位居首位,而且新加坡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吸引中国企业投资最多的国家。根据中国商务部的数据,2021年,中国企业对新加坡投资流量达84.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1.9%,占对东盟投资流量的42.6%,主要投向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其次为印度尼西亚,投资金额约43.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8.9%,占对东盟投资流量的22.2%,主要投向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越南位列第三,投资总额约22.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7%,占对东盟投资流量的11.2%,主要投向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从对东盟国家的投资存量看,中国对东盟的投资中,投向制造业约417.6亿美元,占对东盟投资存量的29.8%,主要分布在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越南、泰国和马来西亚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资存量约为224.4亿美元,占对东盟投资存量的16%,主要分布在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批发和零售业投资存量约为205.6亿美元,占对东盟投资存量的14.6%,主要分布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投资存量约141.8亿美元,占对东盟投资存量的10.1%,主要分布在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和越南等;建筑业投资存量约100.8亿美元,占对东盟投资存量的7.2%,主要分布在印度尼西亚、柬埔寨、新加坡、老挝、马来西亚等;金融业投资存量约76.3亿美元,主要分布在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投资存量约64.4亿美元,主要分布在新加坡、老挝等;农/林/牧/渔业投资存量约52.8亿美元,主要分布在老挝、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柬埔寨等国家。
从对东盟各国的投资存量看,中国对新加坡直接投资额居首位,达672亿美元,占对东盟投资存量的47.9%,主要投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金融业等;其次为印度尼西亚,投资存量200.8亿美元,占对东盟投资存量的14.3%,主要投向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等;越南位列第三,投资存量约108.5亿美元,占对东盟投资存量的7.7%,主要投向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投资增长迅速,但还具有较大提升空间。在对华投资方面,2013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新设企业1661家,占当年外资在华新设企业总量的7.3%;当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际对华投资86.6亿美元,占当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7%。此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投资不断增长,到2021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新设企业达5312家,较2013年增长219.8%,占当年外资在华新设企业总量的11.1%。2021年,中国实际利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108.3亿美元,较2013年增长25.1%,占当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6%。
从实际利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资的占比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投资还有较大增长空间。
从具体国家看,新加坡是对华投资最多的“一带一路”国家,根据商务部《2022年中国外资统计公报》,新加坡累计对华投资达1208.4亿美元,占中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量的4.6%;其次是马来西亚,累计对华投资达79.9亿美元,占中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量的0.3%;泰国对华投资在规模上位居第三,截至2021年末,中国实际利用泰国投资45.9亿美元。
总体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合作集中在东盟地区,区域极不平衡,“一带一路”投资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中的份额相对还较低,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尤其是对印度的投资,作为目前全球最具活力的新兴经济体之一,也是全球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中国对印度的投资整体规模还较小,与印度的市场潜力不匹配,未来应进一步扫清双边的障碍,扩大中国企业对印度的投资。
3.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承包工程业务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来,得到了众多国家的参与和支持,互联互通、互利共赢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促进了“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的发展。目前,“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呈现以下发展特征。
“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快速增长。2013年,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企业就将目光聚焦到沿线国家,积极开拓市场,新签项目合同与合同完成营业额不断增长。在“一带一路”倡议全面实施之后,2015年,当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为3987份,新签合同额926.4亿美元,同比增长7.4%,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44.1%。当年完成营业额692.6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45%,同比增长7.6%。2016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就达到8158份,新签合同额1260.3亿美元,较2015年增长36%,占同期中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1.6%;当年完成营业额759.7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47.7%,同比增长9.7%。此后,中国企业每年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的承包工程项目合同稳定在7000份左右。到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新签承包工程项目合同出现下跌,不过,“一带一路”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在同期总额中的占比不断提升。2020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61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5611份,较2019年减少1333份;新签合同额1414.6亿美元,同比下降8.7%。当年“一带一路”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911.2亿美元,同比下降7%。尽管当年“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新签合同与完成合同营业额都出现下跌,但依然分别占同期总额的55.4%和58.4%。2022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5514份,新签合同额1296.2亿美元,同比下降3.3%,占同期中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1.2%;完成营业额849.4亿美元,同比下降5.3%,占同期总额的54.8%。2023年上半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476.4亿美元,同比下降8.8%,占同期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0.3%;完成营业额400.8亿美元,同比增长4.4%,占同期总额的56.7%。从完成营业额看,目前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正逐渐恢复。
东盟是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开展承包工程业务的主要区域。东盟大多数成员国基础设施落后,近年来,东盟各成员国纷纷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以拉动内需,并进一步完善经济发展条件。作为近邻且具有相对良好的双边关系,中国企业积极在东盟开展承包工程业务,东盟成为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的承包工程市场。2013年,中国企业在东盟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还仅有210.8亿美元,占当年“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的32.2%;此后,中国在东盟的承包工程业务不断增长,到2017年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就达到339.6亿美元,较2016年增长22%。2019年,中国企业在东盟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达到401.9亿美元,较2018年增长15.7%,占当年“一带一路”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的41%。此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中国企业在东盟的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出现下降,2020年,全年完成营业额仅有342.37亿美元,较2019年下降14.8%,在“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中的占比降至37.9%。2021年,中国企业在东盟的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进一步降至328.8亿美元,占“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的36.6%。
中东与西亚国家是中国“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的第二大区域。2013年,中国企业在该区域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为190.28亿美元,占“一带一路”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的29.1%;到2020年,中国企业在中东与西亚区域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达到261.3亿美元的历史高位,2021年出现下降,约247.75亿美元,较2020年下降5.2%,占当年“一带一路”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的27.6%。
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巴基斯坦等南亚国家是“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的第三大区域。2013年,中国企业在南亚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为129亿美元,2019年达到历史高点215.6亿美元,2020年受疫情影响出现下降。2021年,中国企业在南亚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66.12亿美元,同比下跌1.3%,占“一带一路”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的18.5%。
独联体国家是“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的第四大区域。2014年,中国企业在独联体国家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约为75.6亿美元,占当年“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的11.7%。2021年,中国企业在独联体国家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为92.07亿美元,同比增长9.1%,占“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的10.3%。
东南欧是“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增长最快的地区。2013年,中国企业在东南欧国家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2.11亿美元,此后不断增长。2020年,虽然受疫情影响,但中国企业在东南欧区域的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还是达到了39.3亿美元,同比增长47.85%。2021年,中国企业在该区域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继续增长,达到51.9亿美元,同比增长32.1%。东南欧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在“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中的占比也从2013年的1.8%上升至5.78%。
未来,东盟仍将是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展承包工程业务的主要市场,不过,东盟在“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中的占比将下降,而东南欧及中东等区域的比重将进一步上升。
巴基斯坦、印尼、阿联酋和马来西亚是“一带一路”承包工程最活跃的国家。得益于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巴基斯坦成为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开展承包工程业务最活跃的国家。2019年-2021年,中国企业在巴基斯坦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237.32亿美元,占同期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的8.54%。2012年,中国企业在巴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还仅有27.7亿美元,到2013年就达到37亿美元,2014年达到42.4亿美元,2018年甚至高达112.7亿美元。最近几年受疫情影响,中国企业在巴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出现一定的下滑。
位居其次的是印尼,2019年-2021年,中国企业在印度尼西亚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228.03亿美元,占同期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的8.2%。过去十年,印尼一直是中国在东盟承包工程业务最大的国家。2013年,中国企业在印尼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就达到47亿美元,高于其他东盟国家。2019年达到87亿美元。阿联酋位居“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的第三位,近三年中国企业在阿联酋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219.65亿美元;马来西亚位居第四,近三年中国企业在马来西亚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204.8亿美元。沙特、孟加拉国、俄罗斯、越南、老挝和伊拉克近三年中国企业的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也均超过了100亿美元。
承包工程业务集中在交通、电力、房建领域。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影响下,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交通、电力和房建等优势领域的竞争优势更加明显。根据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发布的报告,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担的大型工程承包项目主要集中于能源、交通和不动产等行业,不过虽然能源行业工程承包项目的绝对规模呈上升趋势,但其所占比重稳步下降,交通行业的工程承包规模及其所占比重逐步上升,而不动产行业的工程承包规模波动性大,尚未表现出稳定的趋势。此外,一些重点项目也在逐渐克服疫情的影响扎实推进,中老铁路、匈塞铁路等重点项目建设运营稳步,一批“小而美”的农业、医疗、减贫等民生项目也相继落地。
承包工程业务转型升级取得较大进展。根据商务部的报告,近年来,在“一带一路”沿线,新能源、节能环保、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合作蓬勃展开,中国全年与相关国家签署绿色发展、数字经济、蓝色经济等领域投资合作备忘录达到了31个,为共建“一带一路”拓展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此外,一些企业探索以BOT或PPP等模式参与大型国际项目的尝试初见成效,行业内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凭借在技术储备、运营管理、资源整合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加大了对BOT/PPP的探索和尝试,主要集中在电力和公路投资开发领域。此外,承包工程相关投资和综合开发类项目逐渐增多,在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方面,企业凭借市场资源,积极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和建设。
中央企业是“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的主力。在工程承包领域,中央企业相较于私营企业或地方国有企业拥有巨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如工程施工技术、资金实力、专业人才储备、国际市场经验和国际知名度等。中央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的工程承包业务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根据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发布的报告,以2022年为例,在2022年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排名中,前20位企业除上海振华重工外,其余19家全是中央企业。在100强排名中,95%都是中央企业或地方国企。
总体看,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支撑,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富有成效,尤其是在贸易与承包工程业务方面,“一带一路”贸易正逐渐成为稳定外贸的重要力量,而在承包工程业务领域,“一带一路”承包工程业务已成为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主力。未来,随着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共建的实施,“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必将迈出新的步伐。
五、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新阶段
2018年8月27日,在“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上,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并提出下一阶段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以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和产能合作为重点,在项目建设上下功夫、在开拓市场上下功夫、在金融保障上下功夫,推动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考古等领域交流蓬勃开展,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开展卓有成效的民生援助。同时,要规范企业投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经营,高度重视境外风险防范,完善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全面提高境外安全保障和应对风险能力。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逆全球化愈演愈烈,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气候等全球性问题加剧,共建“一带一路”面临的国际环境日趋复杂,需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放在新发展阶段中去考量,全面提升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之间的贸易质量和经贸合作水平。
一是以高质量推进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和产能合作为重点。基础设施是互联互通的基石。应不断提升“六廊六路多国多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充分利用重要基础设施推进我国与共建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拉动区域经济长期增长的能力,构建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体系,打造畅通的全球物流网络,充分利用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信息高速路等打造经贸合作新通道。
二是着力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绿色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也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应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共建的内在要求,不断探索在有限环境和资源承载能力条件下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途径。继续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务实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共享绿色发展成果。同时,进一步强化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共识,加快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国际制度构建,加快推动形成新的治理机制,共同拓展绿色发展路径。
三是以数字经济为抓手,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日益融合,成为带动经济复苏、产业变革和社会进步的重要驱动力量。当前,世界经济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显著增多,加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共识度高、利益契合度高,有助于共建国家共同破解发展难题,增强供给能力,催生新需求,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应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与共建国家在数字经济发展政策、战略规划、标准体系、监管手段等方面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分享成功经验,共同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壮大。要加强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深化数字丝绸之路各领域合作,围绕5G、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工业互联网、网络扶贫等重点领域开展广泛交流。
四是加强规则建设,深化规则标准“软联通”。国际经济领域的竞争也是规则和标准的竞争,应加强与各国和国际组织之间的规则标准对接,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继续深化融资、贸易、能源、数字信息、农业等领域标准化务实合作,持续提高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五是巩固人文交流。与共建国家深入开展各领域人文交流与合作,开展更多“小而美”民生工程建设,不断促进共建国家民心联通。
总体看,10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了实打实、沉甸甸的巨大成就。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共建“一带一路”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必须全面统筹,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①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重要演讲,首次提出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这是一项造福沿途各国人民的大事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先做起来,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合作。第一,加强政策沟通。第二,加强道路联通。第三,加强贸易畅通。第四,加强货币流通。第五,加强民心相通。
2013年10月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演讲,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东南亚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加强海上合作,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② https://www.yidaiyilu.gov.cn/p/77298.html
③ 当年的四大战略是指:西部大开发战略、城镇化战略、人才战略和“走出去”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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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费迪南·冯·李希霍芬(Ferdinand von Richthofen)(1833年-1905年),德国地理学家,1860年代,李希霍芬到中国考察。1872年,李希霍芬返回德国后,开始写作5卷本的《中国——亲身旅行和研究成果》。在1877年柏林出版的该书第一卷中,他首次提出了“丝绸之路”这一概念,将中国长安与中亚之间的交通往来路线称为“丝绸之路”。
1910年,德国学者赫尔曼在《中国与叙利亚间的古代丝绸之路》一书中,从文献角度对丝绸之路作了进一步的阐述。1915年,赫尔曼在《中国到罗马帝国的丝绸之路》一文中进一步提出,丝绸之路应当是中国经西域与希腊—罗马社会的交通路线,根据新发现的文物考古资料,进一步把丝绸之路延伸到小亚细亚和地中海西岸,确定了丝绸之路的基本内涵,即它是中国古代经过中亚通往南亚、西亚以及欧洲、北非的陆上贸易交往的通道。
⑤ TPP,即《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TPP),最初由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发起,从2002年开始酝酿,旨在促进亚太地区贸易自由化。2017年1月23日,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命令,美国退出TPP。同年11月11日,TPP改组为“《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CPTPP)。2018年3月8日,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文莱、墨西哥、智利以及秘鲁共同签署协定。2018年12月30日,该协定正式生效。2023年7月16日,英国正式签署《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成为加入该协议的首个欧洲国家。
⑥TTIP,即《跨大西洋贸易及投资伙伴协议》(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TTIP),又称跨大西洋自由贸易条约(Trans-Atlantic Free Trade Agreement,TAFTA),是欧盟与美国政府之间拟启动的自由贸易条约,2013年开始了首次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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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六廊六路多国多港”是共建“一带一路”的主体框架。其中,“六廊”是指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和孟中印缅等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六路”是指铁路、公路、航运、航空、管道和空间综合信息网络。“多国”是指一批先期合作国家。“多港”是指若干保障海上运输大通道安全畅通的合作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