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ESG要全面融入中国新发展格局
发展ESG是我国在新时代新征程进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大势所趋。
ESG在整合环境、社会、治理等多方面因素时,将投资理念、投资关注度和投资标准,从传统的以财务绩效为主,扩展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公共利益和良好公司治理等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树立并推动ESG理念,对我国加快向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增进民生福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等诸多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题中应有之意。
发展ESG,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贯穿到ESG发展的各环节、各方面。
一要体现创新。在发展模式的选择上,既要借鉴国际的经验和做法,又要通过发展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推动ESG发展成为适合我国国情、有中国特色的ESG。
二是体现协调、包容式发展。妥善处理好ESG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关系,用系统思维考虑问题,做好统筹协调,平衡多个利益相关方。
三是要突出ESG中的“E”(环境绿色)。企业要充分考虑绿色低碳发展的需要和要求,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可持续发展。尤其要吸取国际上已经出现的“漂绿”问题的教训,防止把ESG当成背书工具,或是募资手段而刻意“漂绿”。
四是体现开放,要与国际接轨。不能封闭发展ESG,要推动建立与国际市场实现有效对接的ESG投资和ESG基金市场体系、评级标准和信息披露体系,对接好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稳步推动制度型开放。同时,优化ESG发展的区域布局,目前理念和实践起步相对较快的大湾区辐射长三角、东南沿海、京津冀,乃至内地广大地区,在推动ESG投资和ESG基金在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是体现共享。要不断提升ESG中的“S”(社会责任),体现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成果有人民共享的理念,推动ESG投资和ESG基金持续投入社会公共服务事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发展ESG要把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目标和根本任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是一项事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
发展ESG要充分融入新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增强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和可靠性,使经济循环畅通无阻。ESG投资和ESG基金在基金募集、项目选择、标准评级、信息披露,乃至企业决策和企业治理等方面都应充分考虑畅通经济循环这个新发展格局的关键。
从供给和需求两端赋能,构建新发展格局,除了国内大循环,还应重点关注国内国际双循环,需要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依托我国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影响力。
因此,企业在进行ESG投资和打造ESG基金时要有国际视野,要让它们成为国际化的、能吸引整合国际金融市场资源的可持续金融。
发展ESG必须深化改革。要把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作为ESG投资和ESG基金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通过要素市场化配置,扩大ESG投资和ESG基金的规模,推动其快速健康发展。要通过政府职能“放管服”改革,为ESG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良好环境。
要按照市场化配置生产要素的方向,强化ESG的信息披露、政策规范、法律约束等评价标准,引导ESG投资和ESG基金健康发展。通过打造开放型、包容性、国际化的标准体系,推动ESG标准与国际惯例对接互认、协调发展。
此外,也要靠深化改革妥善处理好ESG中的“E”(环境绿色)、“S”(社会责任)和“G”(公司治理)的关系,从体制机制的角度看,“G”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比“E”和“S”更重要,因为“G”既包括政府治理,也包括企业自我治理。抓好了“G”,“E”和“S”也就好办了。
(赵艾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开放司原司长)